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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镇江景花园02-06室店铺彩钢瓦屋面防水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袁三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五接镇江景花园02-06室店铺彩钢瓦屋面防水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五接镇江景花园02-06室店铺彩钢瓦屋面防水项目(二次)

二、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4.64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五接镇江景花园02-06室店铺。

3.1.2建设规模:五接镇江景花园02-06室店铺彩钢瓦屋面防水项目(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3.1.3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至2025年底结束。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七、投标保证金:900元/投标人,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与代理机构。

八、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

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直接下载。

九、现场勘探: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并盖招标人村章。

十、施工过程要求(最终具体要求已招标人要求为准):

10.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或由投标人运至建筑垃圾具备资质的处置企业处置,且不得掺杂其他垃圾,运距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

10.2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运至招标人允许的堆放地,运距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清理标准及清理结果应得到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0.3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0.4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农户私有物损坏等,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发生纠纷自行调解)并且施工现场有国防光缆和其他管线,施工过程中,一但损坏,也由施工方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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