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冷链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第二次)谈判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邻水县强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邻水县冷链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RS-2024-04-10
2.项目代码:2206-511623-04-01-662954
3.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冷链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采购预算: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 |
备注 |
真石漆 |
36 |
KG |
84000 |
2.64元 |
米白色真石漆1341 1.3 GY 9/1; |
水性抗碱底漆 |
28 |
KG |
15000 |
9.35元 |
|
抗裂砂浆 |
25 |
KG |
84000 |
0.77元 |
|
罩面漆 |
23 |
KG |
5000 |
13.2元 |
三、采购项目简介:
邻水县冷链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墙涂料采购(第二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