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402000033
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2670.74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共分一个标段,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