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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恒建设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黑龙江省庆安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防水材料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一恒建设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防水材料采购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一恒建设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Z1206G23082500100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安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防水材料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防水材料规格及采购量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预估单价

(元)

预估总价(元)

验收方式

备注

1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mm

5512.67

22.37

123318.42

到场即验收

-25℃

2

聚氨酯防水涂料

非焦油型

kg

39372.24

12.66

498452.56

到场即验收

 

3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mm

m2

1103.49

25.99

28679.71

到场即验收

-25℃

合计

         

650450.69

   

 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数量、时间组织发货。

注:1.上述物资(具体要求)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保险、储存、货损、利润、超限〈超载〉罚款及其他罚款、费用等。

1.4付款方式:于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支付本月材料款的70%,剩余尾款在最终结算完成后3-6个月内付清。

1.5交 货 期:按现场需求供货。

1.6其它要求:

1.7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650450.69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杂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注: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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